本报讯(记者蒙职宇)4月1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到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质量、外观标识、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比对,对在售电动自行车3C认证情况、是否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自行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得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的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据了解,此次共检查了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登记抽检电动自行车20余台,规范了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的经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