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符玉慧)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名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驾驶员。
3月24日21时28分,一名男子符某文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311省道白石村路段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器检测,符某文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符某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同时,符某文所驾驶的车辆属于逾期未年检。随后,昌江交警根据有关规定,对驾驶人符某文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的3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