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符金婷)2月2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司法局在海三高速乌石互通处开展联合治超执法行动,查获一起超载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涛被罚款1500元。
其间,执勤人员查获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违法行为。交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核实,驾驶人李某涛存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未达100%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中交警依法给予驾驶人李某涛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同时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