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符金婷)近年来,未成年人租赁、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成年人租赁车辆再转租给未成年人谋利的案件。
据了解,2024年12月26日下午,琼中公安局中平派出所通过“路长制”勤务机制,在乡镇路段执勤时查获未成年人庞某杰驾驶一辆琼A号牌的小型汽车。
经调查,庞某杰驾驶的车辆是从盘某冲(已成年)处租赁的。盘某冲从租赁公司以每日350元租金租车后,再以每日500元租给庞某杰。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对庞某杰及其监护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同时,传唤盘某冲到案配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庞某杰无证驾驶予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盘某冲为获取个人私利,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车辆租给未成年人驾驶,情节恶劣,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任何人都不应该无证驾驶,更不得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