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车辆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总有人不顾安全超员行驶。2月20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车辆超员典型案例。
2月14日下午,东方交警在板桥镇人民政府前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依法拦停一辆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驾驶人王某春表示,车上人员均是从花梨谷前往瓜地一同干活的工人,为方便才驾驶车辆搭载大家出发,其也知道超员是违法行为,没想到侥幸行为终被查。驾驶人王某春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2月14日下午,东方交警在板桥镇板桥市场前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依法拦停一辆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经了解,车上驾乘人员均是从板桥镇白穴村某瓜地干活返回住所的工人。驾驶人李某建表示已知错并安全转运了超出的人员,表示不再违反交通法规。驾驶人李某建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2月11日下午,东方交警在板桥镇板桥市场前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云M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经检查,该车同样是运载工人的车辆,核载7人,实载9人。执勤交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与教育,详细讲解了车辆超员出行的危害。该车驾驶人闫某芳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东方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切勿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