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飞杰)2月2日,大年初五,白沙黎族自治县男子符某因2次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白沙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9日、罚款2700元的处罚。
当日21时许,符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361国道169公里处时,被白沙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交警将符某带回交管大队,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确认符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符某曾于2023年3月1日因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且符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仍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白沙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9日、罚款27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春节以来,白沙公安局紧盯一早一晚时段,聚焦涉酒场所周边道路、城乡接合部、进出城主要路口、高速公路互通匝道口、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定点设卡对过往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0余起,其中酒驾醉驾17起、无证驾驶4起、无牌1起、不系安全带13起、妨碍安全驾驶5起、违停170起、未佩戴安全头盔3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