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君 王巍 吴静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让未成年人生活得更安全、更幸福,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在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纷纷为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招,提出真知灼见。
多方联动遏制霸凌事件发生
“发生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恶性霸凌不仅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危害,致使他们不愿上学、产生抑郁心理,甚至产生轻生念头。”省政协委员、海南师范大学馆藏中心主任、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马海燕介绍,造成霸凌的原因很多,其中家庭教育防线的失守、学校普法教育的缺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是霸凌的主要推手。
因此,马海燕建议,要多方联动,遏制学生之间的霸凌发生。
“学校和家庭可以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家校信息的即时共享。同时,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不同家庭的需求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不定时组织家校合作活动。”马海燕说。
马海燕认为,公检法机关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应定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建立由专业法律人士组成的校园法治热线团队,为学生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对校园霸凌等问题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为给学生创造一个更加专注、健康的学习环境,马海燕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学生在校上课期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需要,可使用简易版老人机等,以便与家长保持联系。
完善司法预防和保护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特点、新挑战,如何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态势是省政协常委,民革海南省委会常委、三农委主任,省农业交流协会主席周大卫密切关注的问题。
周大卫介绍,根据相关调研分析,缺乏辨别能力、喜欢盲目模仿、心理因素尚不稳定等原因,容易让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对此,周大卫建议,要完善司法预防和保护制度,司法机关要深入社区、街道、校园以案说法,加强法治宣传。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阶段,要对已经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实行感化和教育,坚持“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帮助他们寻找正确的人生方向。
家长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树立积极的榜样,构建温馨、舒适、和谐的家庭氛围。老师应当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杜绝体罚手段,合理使用惩戒方式。深入学生内心世界,在教学中引入逆境、挫折教育,培养健全的人格。
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未成年人经常出入场所的监管,取缔“黑心”书店、网吧、游戏室等。
加强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监管
省政协委员、民盟海南省委会副主委、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税军在赴四川、浙江等地考察调研了学校教育管理、家庭监护、社会监管等方面工作情况。他通过统计分析,认为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税军认为,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在协同配合方面仍存在不足,未能有效加强预防组织建设、教育、帮教等方面工作,未能较好地进行协同配合,进而发挥整体作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有待进一步整治。
税军建议,要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和通力协作,严格抓好失学、厌学、辍学未成年人尤其是接触社会不良群体的未成年人的底数摸清锁定和分类监管工作,形成保护合力,建立失学和辍学未成年人登记造册管理制度,动态跟踪管理。
“开展相关治理行动很有必要。”税军还建议,公安部门应牵头文化及市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查实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以及文身、混迹社会的未成年人基本情况,严格要求相关经营主体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该场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净网建设,对排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及时通报家长、所在学校和基层组织。
对于厌学倾向较重的学生以及滑向违法犯罪边缘的学生,税军建议可借鉴杭州做法,在征求“学生自愿、家长自愿、学校自愿”基础上转到特殊教育学校,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矫正教育和培养就业技能相结合,开展订单式就业。“既消除社会隐患,又给予这类学生相适应的发展方向。”
“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内在要求,抓住控辍保学这个‘牛鼻子’,从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方面各尽其责、相互融合、协同发力角度进行审视、优化和创新,进而形成预防合力。”税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