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麦雪良 吴维翔)10月29日,在省检二分院干警、当地派出所民警以及村干部的见证下,临高县皇桐镇某村村民张学春和张学夏(均为化名)先后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这两位80多岁老人之间存在的十余年矛盾,被化解。
张学春和张学夏是堂兄弟。从2011年起,两人因相邻土地纠纷闹矛盾。村委会多次协调双方沟通,但都未成功。2023年11月27日,两人再次因土地问题引发争吵。在冲突过程中,两人摔倒在地上,摔倒时张学夏压在张学春身上,张学春摔倒时背部压在地上的砖头上。后经鉴定,张学春身体伤势达轻伤一级。
该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临高检察院审查起诉。临高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学夏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今年6月11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张学春不服,向省检二分院提出申诉。申诉案件被移送到省检二分院刑检部门办理。刑检部门发现该案存在司法救助线索,遂将线索移送至控申检察部门。该部门检察官认真审查后,判断张学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时考虑借机修复双方的关系。当检察官刚走进张学春的家门时,就遭到其妻子反对,称“不可能和解,一定要他们赔偿”。张学夏表示,对方受伤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检察官进一步走访调查寻找突破口,很快就注意到一个新的情况:虽然当事人双方存在长期的矛盾,但其后辈却并未因此而相互敌视,关系密切。
检察官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调解。针对张学春一方反映的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况,检察机关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打消其心中顾虑。双方态度终于松动。
经张学春申请,省检二分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与临高检察院共同为张学春发放司法救助金。10月29日,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张学春同时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检察机关当场为其发放了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