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 杨希强 通讯员聂秀锋)近日,四川的高某某委托妻子将一面锦旗送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感谢承办法官的公正判决。
据了解,这是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高某某在一家公司经营的养鸡场务工,一天早上,高某某在检查鸡舍时从1米左右的高台摔下致头部受伤,当场昏迷,入院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并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该公司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与家属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家属遂代表高某某诉至龙华区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0余万元。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真查看了原告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到高某某当时仍处于昏迷状态,每天需要高额的费用支出,其妻子不仅要照顾高某某,还要筹措医疗费,但原告提出的各项诉求均需等待鉴定结果。同时,法官也注意到被告公司曾为包括高某某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于是,法官团队决定采取两步走策略,一方面积极推进鉴定进程,法官前往多家医院调取病例资料,并积极协调被告配合鉴定工作;另一方面建议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督促保险公司加快理赔进度。最终保险公司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将35.7万元的保险金全部赔付到位,解决了原告一家的燃眉之急。
2023年5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显示高某某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在赔偿责任的分配上,法官充分考量了高某某穿着拖鞋进行高台作业自身存在过错以及被告关于承担85%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判定由被告对原告高某某的各项损失承担85%的责任,高某某自担15%的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赔付高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7万余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