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前应向社会公开征集立项建议、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等项目纳入医保报销……8月起,我省有新规“上线”。
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2013年7月3日,原海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先后发布鹧鸪茶、干制牛大力、海南黄花梨叶、香露兜叶(粉)4项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对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出更高要求。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市县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办法》明确,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在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项建议。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8月1日起,海南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植入前胚胎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对海南省现行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整合并制定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规范整合1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12个主项、5个加收项、1个扩展项)及价格;废止22个涉及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修订“胚胎单基因病诊断”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内涵、制定政府最高指导价;制定医保编码为“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最高指导价。
《通知》明确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等医保支付政策,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8个主项、4个加收项、1个扩展项)、“胚胎单基因病诊断”和“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医保类型支付,将普通门诊、住院合并计算计入年度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低于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的,以实际收费价格作为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此外,《通知》要求,海南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身份核验、场景监控等设备对辅助生殖过程进行闭环管理,并按规定保管、上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的资料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