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7月9日,记者从琼海市人民法院获悉,因侵权“星火英语”商标,一文具店被判向星火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
据悉,星火公司合法拥有“星火”“星火英语”在出版物、书籍、纸、海报、印刷品、期刊等商品(第16类)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萍逊文具店经营的淘宝商铺“某朋书籍”销售封面带有“星火”“星火英语”字样的图书(四级真题详解+标准预测),图书标价23.8元,“某朋书籍”淘宝店铺主页面涉案产品“四级真题详解+标准预测”排行榜第一,该书籍链接内显示有100+人付款,月销200+。星火公司未曾授权萍逊文具店使用其注册商标。
萍逊文具店系个体工商户,2021年8月12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等,于2021年8月19日在淘宝网站注册开设淘宝店铺“某朋书籍”。经淘宝公司披露,“某朋书籍”淘宝店铺内销售涉案侵权书籍的链接于庭审前已下架。
依照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萍逊文具店向星火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经营者线上销售的书籍封面、封底等显见处使用了他人同类或类似商品注册商标,能够起到区分图书来源作用的,同样构成商标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