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护成长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陈宗贤)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民族思源实验学校,将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庭审“搬进”校园,现场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据了解,被告人符某某在微信上虚构货物交易,被害人陈某某支付货款后,符某某未实际发货并以退款需要刷流水等理由,骗取陈某某钱款共计3万余元。最终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围绕被告人犯罪行为进行释法明理,提升师生反诈骗意识和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