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王业广)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庭长陈求嗣带案下基层,让调解走进村民家中,成功化解14名农民因农资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乐东佛罗某农资店向14名种植户出售农资品,双方约定好待种植收成后再支付农资款,但因收成效益不好,14名种植户拖欠农资款共计32万余元,一直未按约定向该农资店支付款项,造成该农资店在日常经营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多次催讨未果,该农资店将14名拖欠农资款的种植户起诉至乐东法院。
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分别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在得知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后,为了不耽误当事人农忙工作又能解决纠纷,法官决定下村挨家挨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农户们纷纷表示,所种植的农作物价格不景气,导致暂时无力还款,希望农资店适当给予宽限时间,一定尽早还款。为避免农资店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法官抓住问题症结,当场向农户们耐心释法明理,摆明事实证据、释明法律法规、说明利害关系,同时又从诚实守信等理念进行教育引导,希望被告能换位思考,理解原告经营不易,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农户们分期向该农资店支付农资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