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陈亮)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仁文带领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件,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据了解,2016年11月,经原告的亲戚介绍及协商,被告在原告及案外人陈某泉的宅基地上建造仓库及5间附属房屋。2020年7月,双方商谈交付租金问题,一直协商未果并发生冲突。2021年5月,原告通过在涉案地仓库铁门张贴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聊天的形式向被告发出《租赁解除通知》,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租金以及在3个月内搬出并拆除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但双方始终协商不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被告自行拆除建造在原告宅基地上仓库及仓库内的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省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陈某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东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给予自行拆除的宽限期,同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朋友关系,执行法官多次召集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协调,但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协商意见。
为维护司法权威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乐东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地进行强制清理。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乐东法院执行局制定执行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并联合县公安局、当地村委会联动协调,对执行分工、警力调配、拆除搬运等工作均作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做好执行保障工作。
6月27日上午,执行队伍到达现场后,在执行现场拉起安全警戒线,确定执行范围,封锁执行现场。随后,执行干警与第三方公司将堆放在仓库里的物品做好登记并搬出,指导挖机师傅进入拆除区域,有条不紊地引导挖机将涉案仓库拆除,并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留痕拍摄。承办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历经将近10小时,乐东法院将涉案地上的附属物全部清除完毕,将涉案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