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 杨希强)5月29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与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为辖区龙泉镇、龙桥镇、遵谭镇、新坡镇四个镇的人民调解员及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中,参训人员进行了庭审观摩,现场旁听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
在庭审后,龙泉法庭负责人刘子香以庭审案例为切入点,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大量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点出乡镇老百姓在化肥、种子等买卖交易中呈现的问题,把“法言法语”变成贴近群众的“群言群语”,重点讲解了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买卖合同等给付型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同时,刘子香还就“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如何当好“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律明白人”如何开展调解工作进行了辅导,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
大家纷纷表示,“零距离”观摩庭审和将法条融入大家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中进行生动鲜活讲解的培训方式,让他们对法律的应用有了真实体验,印象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