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习近平2014年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