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容错制度落地、三亚出台两项管理办法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2月将至,我省一批新规即将实施。
根据省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省民政厅会同省司法厅起草了《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第八届常务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思路,加快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城乡一体化。《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权限全省统筹,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区域统一。在服务管理方面,《办法》推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申办程序统一,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办法》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容错制度落地。依据省委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变动大的客观实际状况出发,把主观上尽职尽责,客观上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恶意隐瞒、信息核查手段不健全等因素造成的工作失误与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区分开来,为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解缚、松绑。
此外,三亚正式印发《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自2024年2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此次出台的《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了三亚旅游标准化工作任务,并理顺了工作管理体制。依据这一管理办法,三亚旅游标准化工作任务是为实现三亚市旅游业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全市旅游业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海南省旅游地方标准,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指导旅游企业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各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为三亚市旅游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鼓励旅游企业开展相关创建申报。办法列出了对达到相关要求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民宿、海鲜排档、婚纱摄影等机构的一次性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从2万元至20万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