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天宇
12月26日,法治时报记者走进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妇女权益维权岗、农民工服务专席、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等窗口一应俱全,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律师等应驻尽驻,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这是海南全方位、高质量、多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30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4件,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律咨询
让群众享受法律服务
“提出离职,公司负责人不肯签字怎么办?”“网上购课被骗,该如何维权?”12月26日上午,群众来到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法律问题。
如今,“遇事找法”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用法律化解遇到的难题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行为自觉。这样的改变,对于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孙焕来说,感受尤为深刻。
做了6年律师的孙焕,看见了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她表示:“值班时每天解答10余名群众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包工头不给结算工钱,我该如何维权?”当天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第一位群众路先生向孙焕问道。
“可先跟包工头协商处理,确定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孙焕耐心地回复,“如协商不成,或者包工头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建议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必要时可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这一问一答,关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具体感触和期待。孙焕表示:“我是律师,根据排班,每个月要来这值班两天,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让每位群众在这里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
这样的场景不单单发生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2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有律师值班,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学法找法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在这些地方都能体验到。
不仅如此,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还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为提高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近日,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在寄递物流驿站开展以“保障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针对欠薪、工伤如何维权等焦点问题,向在场的就业人员告知,如遇到法律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的价值,就是体现在对群众的‘助’与‘扶’上面。”海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郭秀丽表示,中心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关乎最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对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仅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还会指派专门律师为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郭秀丽介绍,法律援助就是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是国家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重点服务对象包括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
走进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一间办公室,眼前堆叠着如小山般的结案卷宗。郭秀丽表示:“这都是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坚持应援尽援,为公平正义‘撑腰’。”
办理法援案件的并不局限于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时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定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审结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受援人小王于2023年5月入职海南某印刷公司,在车间从事晒版工作。然而,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9月,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小王开除,未提供任何书面通知,也未发放其8月工资。
为此,小王向定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9月18日,该中心审核后认为小王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王岚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王岚第一时间与当事人会面,一方面帮助、指导小王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分析利弊。在王岚和志愿者李少翔的帮助下,2023年12月11日,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作出仲裁裁决,支持小王提出的工资、经济赔偿金等诉求共计19795元。
在另一起法援案件中,近日,三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到了一封来自受援人刘俊(化名)的感谢信。刘俊涉及一宗刑事案件,三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了解受援人基本情况后,当天便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