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被辞
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三亚胡先生咨询:黄某是某公司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客户联络工作。公司有人反映黄某在业务联系中向客户索要好处费,后经查黄某确实不止一次向客户索要好处费。公司认为黄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开除黄某。请问,像黄某这样的情况,失业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解答: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黄某因违反公司制度被开除,属于违反规定而失去工作,但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黄某如果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同时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未婚妹妹可收养姐姐的孩子吗?
文昌邢小姐咨询:我姐姐、姐夫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11岁的女孩。我爸妈年纪大了,无力照顾孩子。我今年26岁,还没有结婚。请问,我能收养她吗?
解答:你可以收养你姐姐的孩子,但是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可以不受以下约束:(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因为你和你姐姐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可以不受此限制。但是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只要孩子同意,你完全可以收养。
无效劳动合同造成损害
公司是否应赔偿损失?
儋州罗先生咨询:王某和马某是情侣。在一次招聘会上,一家公司看中王某,表示如王某愿意,可一并聘用马某。后王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随后一段时间,公司表示马某与王某非夫妻关系,无法安排马某工作。王某认为公司欺骗了自己,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王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请问,王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该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该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欺诈给王某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