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吴雪玲)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海洋牧场的大额海鱼销售合同纠纷,诉讼标的达200万余元,为企业及时收回鱼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1月4日至1月17日,三亚某个体工商户李某向乐东某海洋科技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乐东某公司)陆续采购鱼14万斤。2月8日,经双方结算确认,李某应支付乐东某公司购鱼款人民币440余万元,但截至乐东某公司起诉之日,李某支付购鱼款230余万元,拖欠未付购鱼款200余万元。为此,乐东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李某支付拖欠的购鱼款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
法官王一茗收到案件后,认真翻阅案件卷宗材料,了解到该案涉诉标的较大,尝试先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经开庭审理后,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及从利于双方企业今后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征得原告乐东某公司同意后,王一茗决定暂缓判决,并再次积极联系原告、被告进行调解。在摸清双方症结后,王一茗向双方释明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从合作初衷切入,讲情叙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极力劝说双方当事人诚信、友善,互谅互让。
经过王一茗与双方多次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分期向乐东某公司偿还货款。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法院及时向双方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和解协议》进行确认。本案的顺利调解有力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护航重点产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