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太东)“感谢黎法官,感谢乐东法院的高效执行,让我终于拿到这笔租金……”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执行法官黎盛夏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促成被执行人当场给付2.5万元给申请执行人。
2013年3月1日,唐某将土地租赁给吉某经营餐饮,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其间吉某无力经营,也一直未向唐某支付租金。之后,唐某经吉某介绍认识乐东某民宿公司相关负责人。经协商,由唐某与吉某作为甲方,乐东某民宿公司作为乙方,于2020年8月8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期限、租金以及付款方式。但乐东某民宿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乐东某民宿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2.5万元租金。法院立案受理后,判令双方合同继续履行,乐东某民宿公司支付唐某租金2.5万元。判决生效后,乐东某民宿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黎盛夏多次通过电话向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黎盛夏从释明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让双方当事人知其意、悟其理,最终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乐东某民宿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唐某2.5万元租金以及相应利息,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至此,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