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力促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执行人东方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起,某酒店管理公司拖欠某开发公司的租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某酒店管理公司停止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某酒店的经营活动,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判决生效后,某酒店管理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某开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21日,东方法院联合公安局出动干警70余人,在多家单位联动配合下,顺利完成对涉案酒店财产清点工作,关闭酒店的经营并移交某开发公司管理。
执行当天,东方法院相关负责人组织双方协调,做法律释明工作,并于3月2日、3月15日、3月20日分别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于3月20日13时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某酒店管理公司在酒店内的所有物品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1000余万元。至此,困扰双方多年的矛盾得以部分化解,某开发公司获得涉案酒店的经营权,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