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近日,海口一男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10月2日22时51分许,王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主动叫了代驾驾车返程。而车辆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联桂巷附近时,距王某住所仅剩二三十米。因巷内道路狭窄、通行条件有限,代驾担心车辆剐蹭,不敢继续向内通行。王某让代驾先行离开,自己坐上驾驶位,驾车驶入小巷。结果,王某因操作不当,连续剐蹭路边停放的3辆电动自行车,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事发时,辖区派出所巡逻警力恰好途经现场,发现肇事现场异常,且王某身上酒气浓烈,存在酒后驾驶嫌疑。巡逻警力当即通报交警部门前来处置。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对王某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将其送往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93.5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