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9月3日至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符某群、洪某回、刘某余、陈某坤等27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符某群、洪某回、刘某余等人以牟利和使用为目的,在明知其收购、出售的动物系野生动物且未经有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陈某某、吉某某等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被告人吉某某、洪某某、刘某某等人以食用、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捕猎证、持枪证和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多次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非法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清晰还原了27名被告人从非法狩猎到收购、出售的完整犯罪链条。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平等的诉讼权利,规范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期间,针对部分被告人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合议庭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调整庭审方式,为身体不适的被告人开通远程庭审通道,确保庭审严谨高效推进。该案将择期宣判。
白沙法院以此次公开庭审为普法载体,将生态法治宣传下沉至基层,邀请各乡镇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到场旁听,把庭审现场转化为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堂。
开庭前,白沙法院法官助理黄素才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要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涉野生动物常见违法犯罪情形及法律后果、基层生态保护工作重点等内容,为旁听人员开展庭前专题普法宣讲。
“以前觉得抓几只鸟、打几只野味不算什么大事,今天听了庭前讲解、看了庭审过程,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一位旁听的村民代表感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