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连蒙 通讯员刘佳弥)8月24日,海口某物业公司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琼山法院立案庭给予的指导和专业帮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几年前海口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后因多种原因,海口某物业公司撤出该小区。因撤场时某小区业委会未将该公司已经为小区垫付的款项予以退还,海口某物业公司遂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了仲裁。然而,仲裁机构认为某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已不具有仲裁主体资格,作出驳回仲裁申请的决定。海口某物业公司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遂向琼山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琼山法院经初步审核,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琼山法院立案庭并没有简单地一拒了之,一方面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仔细查阅了当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同时就某小区业委会的主体资格问题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又与仲裁机构沟通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按照正确的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