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两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典型案例。
4月2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转来违法线索,反映黎安镇某项目已开工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逾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经核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某建设(海南)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黎安镇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整改。鉴于该公司在案件调查期间已完成整改并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认定完成整改,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工作,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5万元的处罚。
4月2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转来违法线索,反映英州镇某项目已开工建设,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核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英州镇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整改。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9万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