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多次整改不到位、漠视食品安全规定,海口一家食品经营主体被罚。
据了解,4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书》。文书指出,辖区内某食品经营主体存在垃圾桶未加盖、经营场所墙壁及油烟机油污堆积、环境脏乱差等食品安全隐患,建议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4月30日,该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经实地检查确认,该经营场所食品处理区内垃圾桶未加盖、抽油烟机及墙面附着顽固污渍、整体环境卫生不达标,检察建议书指出的违法问题属实。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同时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经营主体并非首次出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违规问题。3月27日,该局就曾针对其经营不规范问题,向当事人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完成食品处理区安装防蝇帘、更换破损纱窗、垃圾桶加盖、全面清理油污、保持经营环境整洁等整改工作。但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依旧存在垃圾桶未加盖、抽油烟机存在污渍、墙壁存在污渍、环境卫生差等现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案违法事实、整改履职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全部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