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以营利为目的,两名人员合伙在村内开设牌九赌局聚众赌博,涉案赌资超5万元,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邢某、翁某有期徒刑11个月、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2025年2月13日17时许,邢某、翁某在文昌市抱罗镇一村委会私设赌局,以牌九为赌具组织聚众赌博。邢某、翁某合股坐庄,邀约多名村民到场下注参赌,同案人韩某负责现场理钱结算。当日17时30分,文昌市公安局抱罗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4名参赌人员,现场查获赌资合计5.69万元、牌九赌具一副;另从一名参赌人员车辆内查扣现金1.2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翁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赌资5.69万元,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赌博罪,应予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