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烁)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串通投标案。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至2025年,被告人符某某利用与五指山市水务局及水利水电管理中心国家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向招标代理公司打招呼,提前获取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标底参数及浮动价格等,两次挂靠某公司,通过某公司的王某及王某某联系多家陪标公司参与围标,最终中标五指山市两个饮水工程项目,中标项目金额共计500余万元。某公司按照项目价格收取1%的管理费,其余陪标公司从符某某处获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陪标报酬。
公诉机关认为,符某某挂靠某公司,通过王某、王某某联系陪标公司,中标两个工程项目,中标金额50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符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开展以案释法,提醒旁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务必严守纪律规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泄露标底信息、指定特定投标人等违规违法行为。一旦逾越红线,不仅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