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罗凤灵)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暑假前夕组织多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儋州市10所中小学校,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近4000名师生共学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省二中院首次以法治副校长同步开讲的方式,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融入青少年暑期法治教育。
7月6日下午,省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霞走进儋州黄冈实验学校,为7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以“爱护环境 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刘霞围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展开深度解读,系统介绍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大编次的核心定位,并科普了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通过播放视频、展示图片,直观呈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对自然环境与群众生活造成的叠加危害,结合典型环境侵权案例,剖析破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外,省二中院法官刘春梅、林朝霞,法官助理郑世杰、李超、刘凯鑫、吴书祥、梁典芝、时书云、何剑等法治副校长,相继走进儋州市多所中小学校,共为3200余名师生开展专题宣讲,讲授内容除生态环境法典外,涵盖暑期安全、电信诈骗防范、远离毒品等与学生假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