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价保双倍赔付”
网购平台不兑现怎么办?
海口李先生咨询:我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家电一台,实付4299元。下单前商品详情页和平台价保专区均以加粗大字公示:“活动周期内享受30天价保,若保价期内同款商品降价,平台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差价”,页面未标注任何除外限制。几天后我发现同款商品叠加优惠券后到手价仅3699元,差价600元,仍在价保期内。我申请按承诺赔付双倍差价1200元,平台客服却称“双倍赔偿仅为营销宣传,不具履约效力”,仅同意退还600元。请问,平台能以“宣传话术”为由拒绝兑现承诺吗?
解答:平台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平台在促销页面公示的“价保双倍赔偿”属于向不特定消费者发出的有效要约,消费者下单付款即作出承诺,该价保赔付条款依法成立并生效,属于双方网络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平台应当全面履行。平台单方主张仅返还单倍差价,未按公示承诺履约,构成合同违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已明确,商家自行增设的高额赔付承诺对经营者具有强制约束力,不能随意缩减履行标准。建议您保存价保承诺页面截图、订单详情及降价页面,向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按承诺履行。
商家能否以“已拆封”为由
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
儋州张女士咨询:我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蓝牙音箱。收到货后拆箱试听,对音质不满意,当天申请退货退款。商家却以“商品外包装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请问,商家的理由成立吗?
解答:商家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拆箱试听属于合理调试范畴,不构成商品价值显著贬损。拆封不等于“弃权”,消费者应保存购物凭证、完整拆箱视频、商家拒绝退货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可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维权。
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全网最低价”
消费者如何维权?
白沙郑先生咨询:我在某直播间观看带货,主播宣称所售商品为“全网最低价”。我信以为真下单购买,事后却发现同款商品在其他平台售价更低,且该主播此前在另一场直播中也曾宣称同一商品为“最低价”。
解答:可以。依据电子商务法和广告法,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过分渲染商品功能、捏造销售数据或掩盖产品瑕疵,可能构成虚假宣传,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司法实践中已有知名主播因宣称“全网最低价”被起诉,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欺诈,须赔偿消费者损失。直播电商平台应落实相关规定,审核入驻直播间及主播资质,依法保存直播视频回放、交易记录等信息,便于消费者维权。建议您保存直播录屏或回放、商品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协商不成可向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主张3倍赔偿。
商家“先涨后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能否要求赔偿?
乐东黄先生咨询:我看中一款商品,平台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618狂欢价1999元,直降1000元”。下单后我通过比价工具查询历史价格,发现该商品在大促前一周曾以1899元销售。我认为商家虚构原价、先涨后降,涉嫌价格欺诈,能否要求赔偿?
解答:可以。商家虚构原价、先涨价再打折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消费者一旦发现价格欺诈行为,应及时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保留证据,随后可要求商家赔偿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建议您保存商品历史价格截图、比价工具查询结果、交易记录等证据,先与商家协商退差价并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协商不成可向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吕书圣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