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大田镇乐妹村村民符某与吉某之间一起历时数月、涉及土地权属与复垦投入补偿的复杂纠纷,在镇、村两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双方当场签订和解补偿协议,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纠纷地块原为吉某早年开垦的荒地。后因吉某长期外出务工,该地块无人打理逐渐撂荒。在此期间,同村村民符某见土地闲置,便自行在该地块上投入劳力与资金进行耕作。近期,吉某返乡后计划重新利用该土地,遂在地块上种植作物,引发符某强烈不满。符某认为自家多年耕作投入已成事实,要求吉某支付土地租金并补偿经济投入;而吉某则认为地块权属本为自己所有,收回使用合情合理,双方争执不下,矛盾一度激化。
为妥善化解矛盾,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并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理由。调解初期,符某情绪较为激动,坚持要求高额补偿;吉某则对“自己土地还要赔钱”表示不解。面对僵局,调解员采取“背靠背”劝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经过连续多轮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解,使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符某承认该地块使用权归属吉某,不再主张租金或土地权益;吉某则同意一次性补偿符某土地复垦投入费用1500元,该地块今后完全由吉某自主经营,双方承诺不再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署了《和解补偿协议》。吉某于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1500元补偿款足额支付给符某。至此,这起困扰两人的土地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