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房屋装修效果未达到预期,业主能拒付装修工人劳务费吗?近日,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高效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此前,工人黄某承揽了薛某家的砌砖工程。完工后,薛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多次催要无果,黄某向天涯区司法局求助。调解员初步了解情况时,薛某承认的确存在拖延支付劳务费的情况,但其不愿支付的原因是工程验收不合格,曾要求黄某返工修补,但黄某总以“没时间”“在外地”等理由推托。
面对僵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调解员向黄某说明,虽然完成工作有权获得报酬,但如果存在质量瑕疵,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引导他换位思考,理解薛某因返工产生的损失和顾虑。
同时,调解员引导薛某认识到及时支付合理报酬是雇主的基本义务,质量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扣减金额,而非全盘否定。
经过调解员的细致疏导,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对立态度有所缓和,都表达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做出让步的意愿。见时机成熟,调解员适时转换到“面对面”调解模式,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备选处理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扣除争议金额后,薛某当场向黄某支付剩余工钱共6200元。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