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4月2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乐东海汽运输有限公司和乐东长钢水泥有限公司销售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查验、台账核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从业资质档案、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及GPS动态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督促企业将安全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在营运车辆抽查环节,检查人员对车辆的轮胎磨损程度、安全带、灭火器及安全锤等关键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防止“带病车”上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逐一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与整改期限,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在乐东长钢水泥有限公司销售部,检查组聚焦重型货运车辆的突出风险,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企业严格履行车辆动态监管责任,严禁隐患车辆营运。同时,检查组强调必须常态化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真正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融入日常、落到细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