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随着扫码支付盛行,一些不法分子竟然打起“空手套白狼”骗取现金的“歪主意”。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微信转账换现金为由,抢夺他人财物的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因犯抢夺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周某某是一名外卖员。2025年10月24日17时许,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往海口市美兰区一槟榔摊处,以微信扫码转账换现金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交付现金2000元后,通过假装扫码、让王某为其拿水制造机会,趁王某不备抢夺现金逃离现场。
据了解,2025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周某某还曾以有关系办理驾驶证为由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村新美坊理发店诈骗被害人张某7600元。
2025年12月26日1时许,公安机关在海口市美兰区将周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周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王某和张某全部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关系办理驾驶证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7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某某以微信扫码转账换现金为由骗取他人交付财物,后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