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肖瀚 蒙职宇
“没想到行政复议机构帮我解决了难题,举报程序违法问题得到纠正,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太感谢了!”近日,申请人余某拿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对屯昌县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连连称赞。余某口中的“难题”,是一起向某行政机关举报第三人销售的涉案商品涉嫌违法,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立案情况引发的行政争议,也是屯昌县创新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缩影。
近年来,屯昌县立足县域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历史遗留难题,持续强化“府院联动”,深化行政领域诉源治理,创新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精准纠错办好民生“小案”
不久前,申请人余某通过挂号信向屯昌县某行政机关举报第三人屯昌某百货商行销售的涉案商品涉嫌违法。但自签收举报信之日起,某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告知申请人举报是否立案。余某遂向屯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递交材料后,屯昌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开展审查,查明被申请人未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第18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31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举报是否立案,程序存在违法。
“随后,我们一方面向行政机关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规范执法流程,另一方面向申请人反馈案件办理进展,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办理该案的屯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经复议审查,复议机关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未按期告知举报立案情况的行为违法,同时督促被申请人限期补正告知程序,申请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
不仅如此,屯昌县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提醒机制,将矛盾排查贯穿法院立案审判全过程,形成法院审查和行政机关自查同步推进。
在赵某诉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陈某诉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两起行政案件中,承办法官及时指出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督促其纠错,两案原告撤诉。
多方合力化解历史难题
位于木色湖畔有一座占地面积300多亩的枫木鹿场,这里有近百只海南坡鹿、水鹿、猕猴等动物,其环境适合珍稀动物栖居,曾是一个集养殖、观赏、产品加工和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但因复杂债务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长期闲置。
屯昌县委、县政府确立“依法依规、多方共赢”原则,打出“府院联动、省县协同、专班攻坚”组合拳。县委主要负责人主动协调、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支持,创新实施“法治会诊”机制,成功确定了枫木鹿场“资产收回+新主体入股+联合开发”的合作模式。
据介绍,2025年屯昌县启动“历史重点疑难问题三年攻坚行动”以来,系统梳理出包括枫木鹿场在内的13个历史重点疑难问题,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处置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
行政争议往往涉及多方权责,“单兵作战”难以实现彻底化解。“在府院联动方面,我们通过建立健全‘季度会商+专项研判+应急响应’三级联动机制,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屯昌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屯昌法院依托行政争议调处中心,2025年开展府院联动会商37次,联调行政案件89件,选派干警入驻县综治中心,协助化解矛盾510起,成功率99.2%。屯昌检察院深化行刑反向衔接,避免“不刑不罚”。
机制创新推动源头治理
化解一起争议是“治标”,减少争议发生才是“治本”。对此,屯昌县创新构建“行政复议+府院联动+源头预防”体系,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据介绍,屯昌在行政复议中推行“快审快办、调解优先”模式,简化流程、提升效率;2025年,屯昌法院审理行政案件131件,其中一审4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县长带头应诉,树立法治政府榜样。
法院联动多部门化解民事纠纷,2025年案件总数首次下降,民事调撤率44%,成功化解越界种植槟榔、土地管理等多起纠纷;深化执行联动,办结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4件,执行到位188万余元,联动公安、营商环境等部门开展涉企执行、信用修复,执行质效居全省前列。
县级综治中心构建“1厅+3区+N室”格局,建立多部门“常驻+轮驻+随驻”模式,各镇打造8个镇级调解室,组建16个矛盾化解资源库,实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联调联处工作机制,确保将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在镇域。
持续擦亮“大昌叔”基层调解品牌,依托124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大昌叔”调解茶话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桥头堡”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屯昌县、镇两级综治中心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8起,成功化解440起,成功化解率96.1%。
下一步,屯昌县将持续深化机制创新,聚焦群众诉求和历史难题,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高质量法治服务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屯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