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巍 通讯员 王业坤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游戏代打人员曾某某为确认与某工作室存在劳动关系并索要相应劳动报酬,提起了劳动仲裁和诉讼。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当的有偿游戏代打行为不具备正当的劳动内容,驳回了曾某某的诉讼请求。对此,法官特别提醒,法律保护合法的劳动关系,若提供的工作存在不正当的内容,存在破坏游戏规则、有损公平的行为,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对簿公堂:线上接单代打游戏,产生争议诉请确认劳动关系
曾某某是一名“90后”小伙,从海口市龙华区某工作室发布的信息中,了解到该工作室的工作内容及对接人的微信。该对接人表示,曾某某工作内容是游戏代打的客服及代打人员,日常工作是客户通过工作室或对接人的短视频平台联系自己,双方商谈游戏代打的具体要求和价格,商议一致后形成订单,客户依此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再由曾某某将订单流转给具体代打游戏的人员,曾某某自己也会接单代打。
关于工作环境,曾某某表示均是在线上开展工作,手机和宿舍由对接人提供,工资构成为底薪加提成,工作地点不在本地,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后曾某某因工作问题与对接人发生争议,以工作室(个体户)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支付相应的劳动待遇。仲裁机构以工作室已注销为由不予受理,曾某某于是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审理:有偿代打游戏行为不符合建立合法正当劳动关系的要求,驳回诉求
海口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的成立应当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合意、形成支配劳动关系、具有正当劳动内容等方面予以综合分析。
法院认为,首先,该案证据无法显示曾某某具有直接供职于工作室的情形,且案涉工作地点也并非工作室的登记住所地,也没有证据体现出曾某某就考勤、休假、加班、社保等劳动权利提出过要求,故难以认定曾某某和工作室具有建立劳动关系合意的情形。其次,曾某某对于代打游戏订单的内容和价格具有一定的商议权,没有证据显示双方形成较强的支配管理关系。最后,曾某某所实施的案涉不当有偿代打游戏的行为影响游戏经营者与普通玩家的正当预期,不利于游戏的长期整体运行,其行为不符合建立合法正当劳动关系的要求。
据此,龙华法院判决驳回曾某某的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若工作存在不正当的内容,将受到法院不利评价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的普及,当下许多游戏在传统的娱乐属性之外还出现了“杠精”“氪金”等不健康的社交或消费特征,导致日常生活中产生了不当有偿游戏代打等失范现象。不当的有偿游戏代打让部分玩家通过游戏设定之外的方式快速实现了对游戏结果的体验,破坏了游戏本身的规则和安排,直接影响游戏经营者与普通玩家的游戏预期,损害了游戏期待价值以及游戏公平性,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不当的有偿游戏代打容易诱发非理性消费、攀比性社交和沉迷性娱乐,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经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均造成了负面影响,背离了游戏本身的正当目的,不利于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
法官提醒,法律保护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提供的工作存在不正当的内容,则会受到人民法院的不利评价。以不当有偿游戏代打为业的人员,其所付出的劳动因不具有正面价值而不应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其应当充分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避免由于不当行为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