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邻居早上6点装修
业主如何维权?
三亚刘先生咨询:我家楼上住户装修,每天早上6点就开始使用电钻、敲墙,周末也不间断。我多次上门沟通,对方称“赶工期没办法”。物业也多次协调无果。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解答: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各地通常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邻居在禁止时段施工属违法行为。您的维权步骤:第一,持续向物业投诉,要求其履行管理职责;第二,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以警告或罚款;第三,若造成实际损害(如健康受损),可保留证据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烧烤店油烟直排进居民家中
业主如何维权?
海口吴先生咨询:我家楼下新开了一家烧烤店,每天晚上营业至凌晨,油烟直排进入我家窗户,导致家中长期弥漫油烟味,晾晒衣物均沾染异味。我们多次向物业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映,均未有效解决。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解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向生态环境部门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要求其现场检测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第二,若该烧烤店位于禁止开设餐饮油烟项目的场所,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违规经营;第三,收集油烟扰民的证据(照片、视频、检测报告),向法院提起相邻污染侵害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整改并赔偿损失。
宠物随地排泄粪便影响小区卫生
物业是否有管理责任?
万宁周先生咨询:我所住小区绿化带、人行道经常有未清理的宠物粪便,夏季滋生蚊蝇、气味难闻。小区业主群多次提醒,物业也张贴了告示,但仍有部分养犬人我行我素。请问,物业是否有管理责任?
解答:养犬人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仅违反城市市容管理规定,也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各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携犬人应当即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违者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者,有义务对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您的应对策略:第一,持续向物业投诉,要求其加强巡查劝导,并安装监控设备锁定违规人员;第二,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提供违规时间、地点、照片等线索;第三,通过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文明养犬公约,对多次违规者可公示其行为;第四,若因宠物粪便导致传染病传播或人身损害,可追究养犬人的侵权责任。
楼外LED广告屏造成光污染
业主该如何维权?
海口张先生咨询:我家对面写字楼外墙安装了大型LED广告屏,每天从晚上7点亮至次日凌晨2点,屏幕亮度极高且动态闪烁,直射我家卧室。家中窗帘拉上仍透光,严重影响睡眠。请问,光污染是否受法律规制?我该如何维权?
解答: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环境污染,已逐步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噪声污染防治法虽未直接规定光污染,但民法典及各地照明管理规定可作为维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要求审查该广告屏的亮度、运行时间是否符合当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光辐射污染;第三,若行政投诉无效,可向法院提起相邻污染侵害诉讼,依据民法典要求设置方停止侵害、调整运行时间或采取遮光措施。司法实践中,如能证明光污染已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法院可支持您的诉求。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