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黄文婕)2月25日,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演丰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因装修工程款支付引发的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5年7月8日,申请人秦某某与被申请人徐某协商,承接了位于美兰区美演路某酒店的涂料装修工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了工程相关事宜。秦某某按照要求组织施工,并于2025年8月20日顺利完成工程。经核算,工程总价款为24750元。施工完成检验质量后,徐某向秦某某支付5000元,剩余19750元却未按时支付。徐某以过年需回老家为由,承诺回到老家后会支付剩余款项,但几个月过去了,徐某并未兑现承诺。
今年1月26日,秦某某来到演丰司法所申请调解,希望解决徐某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徐某取得联系,通过电话沟通进行调解。徐某在电话中表示理解秦某某的诉求,承诺过完年后会支付剩余的19750元工程款。秦某某基于对徐某的信任,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期待能尽快拿到应得的报酬。
然而,到了2月25日,秦某某再次来到演丰司法所,焦急地反映徐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司法所工作人员意识到,若不及时妥善处理,这起纠纷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于是,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徐某,展开进一步电话调解。
在第二次电话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秦某某详细陈述了工程的实施情况以及徐某拖欠款项给他带来的经济困难和生活压力。徐某则表示,他并非故意拖欠,而是由于资金周转暂时出现问题。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一方面,向徐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拖欠工程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另一方面,引导秦某某理解徐某的困难,在合理范围内做出适当让步。经过反复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一次性支付秦某某1.6万元,作为该装修工程的全部结算款项,秦某某放弃剩余款项的追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