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崔晓慧
“拿到这笔辛苦钱,我终于能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7日上午,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室里暖意融融,唐某攥着仲裁调解协议书,看着手机屏幕上薪资到账提示短信,眼角湿润。这场持续近两个月的劳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纸离职书引发劳资纠纷
据了解,唐某入职海南某保安服务公司2年有余。2025年11月初,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让唐某无法接受的是,该保安服务公司以唐某提出离职为由,拒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多次找公司协商均无结果。起初,唐某打算去法院起诉,但诉讼程序复杂、官司周期长,春节将至,家里人还等着他回去过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唐某带着劳动合同、工资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维权,要求公司支付其2025年10月份工资、节假日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劳动补偿金等共计2.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仲裁前调解程序,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情理法并重,“薪”结终化解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仲裁员老张并没有急于评判,而是先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老张开始情理法并用,耐心调解。
老张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说:“虽然目前公司经营不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若公司为此逃避责任,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为打破双方对峙僵局,老张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老张先从情理层面耐心疏导颜某激动的情绪:“唐师傅是公司老员工,即便离职也应秉持好聚好散的原则。如果公司执意推进仲裁程序,不仅须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还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随后,老张又转向劝慰唐某:“我们充分理解你的难处,也请你体谅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适度让步,才能更高效地推动问题圆满解决。”
经老张耐心沟通与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唐某10月份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200元,并于当日兑现承诺。在老张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
“真没想到这起持续近2个月的矛盾纠纷这么快就化解了,感谢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高效调解,帮我顺利拿到辛苦钱,终于可以安心买票回家过年了。”唐某如释重负,眼眶湿润。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郑水海表示,这场劳动纠纷的圆满化解,是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探索“情理法”三维调解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让公平正义融入每一次调解的细节里,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