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谭丽丹)近日,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主持协调下,一起争议案件成功达成和解,行政争议获实质性化解。
该案争议源于原告不服某行政机关作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提起诉讼。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登记过程中存在程序问题,遂向某行政机关进行了充分阐述与沟通。某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主动对涉案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认识到程序方面存在不足,并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向法院提交了协调处理申请,表达了希望通过司法协调平台化解争议的意愿。琼中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查并认为符合协调条件,遂启动行政协调程序。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下,某行政机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果断采取变更登记措施进行自我纠正,有效回应了原告某经济合作社的诉求。原告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当即同意和解方案并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对和解过程与结果予以确认,案件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