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12月9日上午,《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军平介绍《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据介绍,将于12月18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是弥补海南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度空白的迫切需要,更是坚定文化自信、彰显海南特色,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海南篇章的必然选择。
目前,全省已拥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17座传统村落、2片历史文化街区以及40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和510处历史建筑和百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是为了将这笔丰厚的家底,从‘散落的珍珠’系统地串联成‘华美的项链’,让我们能更清晰地盘点、更坚决地守护、更有效地传承,从而为在自贸港建设中实现精准保护与创新利用,奠定更为坚实的根基。”周军平说。
《管理办法》的核心是构建了一个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保护传承体系。一是建立全域覆盖的保护名录制度。在保护名录上,明确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对象的申报、认定、公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及时纳入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划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保护范围。设立“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严格守护历史遗产本体安全与风貌完整的同时,也为合理的活化利用预留了弹性空间;三是落实分级分类保护责任制。清晰界定省、市、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以及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确”的保护管理格局;四是强化规划引领与全过程监管。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保护前置,建立从调查认定、规划编制、修复提升、传承利用到监督追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