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近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包装饮用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该局迅速行动,依法对涉事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处置,有效保障辖区饮用水安全。
据了解,海南老城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饮用纯净水,其微生物指标(铜绿假单胞菌)经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的相关要求。海南某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项目检测结果同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的相关要求。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锁定问题根源;责令涉事企业立即采取产品控制措施,包括暂停生产经营、全面排查不合格原因以及及时发布产品召回公告,防止问题产品继续流入市场。
经排查,饮用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指向回收空桶消毒不彻底导致铜绿假单胞菌污染;矿泉水超标则源于臭氧检测仪故障,致使臭氧浓度不稳定偏高,溴离子随之转化为超标的溴酸盐。
在查明原因基础上,执法人员现场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同时,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