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敏
13年前,吴康(化名)与刘丽(化名)相恋,两人同居5年后领了结婚证。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平静,两人因生育和经济问题经常吵架。吴康还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下巨额债务,甚至对妻子进行威胁。吴康起诉离婚时,刘丽认为其遭遇家暴要求吴康支付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因为家暴证据不足,刘丽索要精神抚慰金的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案情:男子因赌博欲抵押房产还债被拒,侮辱威胁妻子还起诉离婚
吴康与刘丽2016年登记结婚,至今未有孩子。2017年至2020年期间,刘丽曾到多家医院检查、治疗、做试管婴儿,花费30多万元,夫妻俩因生育和经济等问题多次产生矛盾,加上吴康认为刘丽隐瞒与前夫育有2个孩子的事实,双方矛盾升级,导致分居。
随后,吴康以双方感情不和已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刘丽认为吴康经常赌博、炒股,拖欠巨额外债,准备对外抵押她现居住的房子筹钱还债,她不同意,吴康便用侮辱、威胁、骚扰等方式对她实施家庭暴力,要求吴康给予她精神抚慰金。
法院:准予离婚,但因家暴证据不足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海口市琼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康和刘丽婚姻基础尚可,但近两年来,双方因生育及经济等问题产生矛盾。现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吴康离婚态度坚决,刘丽虽不同意,但并没有任何挽救婚姻和修复感情的行动,且以被吴康家暴为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此,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婚姻继续已无可能,一别两宽更有利于夫妻双方今后生活。吴康要求与刘丽离婚,法院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该案中,吴康提起离婚诉讼,刘丽没有证据证明吴康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作出支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是基于刘丽面临将来受到吴康实施家庭暴力的威胁,故对于刘丽该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说,如何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首先看证据是否确凿,如报警记录、信访材料、病历材料等,能充分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立即裁定准许人身保护;其次通过听证或询问认定是否存在家暴行为,以便有针对性、快速地认定家暴,及时保护受家暴者及其亲属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