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时支付定金
能要求商家退还吗?
海口王女士咨询:我在“双11”预售期间支付了一笔定金,但现在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了。我要求商家退还定金,但被拒绝。请问,商家有权不退还我的定金吗?
解答:通常情况下,商家有权不退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您支付定金,商家接受,意味着双方成立了一个附带的预售合同。如果您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后续的付款提货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被称为“定金罚则”。因此,因个人原因取消订单,定金一般无法退还。建议您在支付定金前务必确认购买意向,或选择那些注明“定金可退”的商家进行购买。
商家虚构原价搞促销
消费者如何维权?
白沙刘先生咨询:去年“双11”期间,我看到一件商品标注“活动价1299元,原价2599元”,心动下单。但后来我发现,该商品在促销前一个月的实际成交均价只有1399元。请问,商家这种行为违法吗?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解答:该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欺诈。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其中,“虚构原价”是典型的一种,即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您遇到的“原价2599元”若为虚构,则构成欺诈。您可以保留商品页面截图、价格历史查询记录等证据,向平台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一赔三”。
遇网购主播虚假宣传
消费者如何维权?
乐东周女士咨询:我在某主播的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声称具有“美白祛斑”特殊功效的护肤品,使用后毫无效果,后发现其备案仅为普通化妆品,不具备特殊功效。请问,我应该向谁追责?
解答:您可以向销售商品的商家和进行宣传带货的网络主播共同追责。根据广告法及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对商品进行推荐、证明,应当真实、合法,并可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如果其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需承担连带责任。商家作为销售主体,提供虚假商品信息,是首要责任人。您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保留直播录屏、商品链接、购买记录等证据,向平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网购手机却被商家取消订单
能要求商家发货吗?
三亚刘先生咨询:网购时我成功“秒杀”到一部特价手机并完成了支付。但几小时后,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单方面取消了我的订单并退款。请问,这合法吗?我能要求商家发货吗?
解答:这通常不合法。当您提交订单并成功支付后,您与商家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即成立。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其有权任意解除合同。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取消订单,属于单方面违约。您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即发货),或者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该商品现在市场价格与秒杀价的差额)。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