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梁栋杰 罗凤灵)近日,李某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白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坊镇人民政府、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三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白沙黎族自治县县长黄聪出庭应诉,并发表出庭意见。
该案源于居民李某与邻居谢某的宅基地纠纷。李某称,谢某修建房屋侵占其宅基地,遂分别向白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坊镇人民政府、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解决。因未得到回应,李某向白沙县政府提交3份行政复议申请。白沙县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认为李某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遂作出3份《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李某不服,向省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省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白沙县政府送达了开庭传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要求白沙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白沙县政府接到通知后,黄聪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当事人协商化解纠纷。黄聪表示,将把李某诉求交由白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李某同意积极配合,希望政府公平公正尽快处理好纠纷。省二中院将持续助推各方妥善化解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