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文静云)11月6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九所司法所“候鸟”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居住环境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为一名在乐东九所镇疗养的租客解决了烦心事,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温度与效能。
近日,来自外地的苏某夫妇为疗养身体,与房东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押金1000元及租金8500元。然而,入住后不久,苏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潮湿问题,认为这不适合其与丈夫的身体疗养,遂向陈某提出退租请求,并要求退还全部费用。陈某则认为苏某单方面违约,且房屋状况在交付时并无异常,双方就退租及退款事宜产生激烈争执,僵持不下。
司法所调解员受理该纠纷后,迅速厘清案件关键:一方是有着特殊健康需求的租客,另一方是强调合同约定的房东。调解员并未简单依据合同条款“一刀切”,而是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安抚苏某夫妇的焦虑情绪,对其寻求适宜疗养环境的需求表示理解;另一方面,向陈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换位思考,同时明确其依约有权不退还押金的合同权利。
调解员经过情、理、法并用的耐心疏导与协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退还苏某全部租金8500元,原押金1000元依照合同约定不再退还。至此,一场因“住房不适”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