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王小霏 陆赞佩)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琼中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5万元。
据了解,2025年7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暗访抽查中发现,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旋挖机实施桩基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核验承载力,经认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9月15日,琼中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2025年10月16日,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的决定。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也为相关企业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下一步,琼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住房建设项目的安全教育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