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近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
该院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立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引导经营者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聚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走访调查发现社区医院、村镇卫生所、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违规经营线索153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
该院强化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校外托管机构未依法进行餐饮具消毒等食品安全隐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督促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187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11个。强化高速公路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吃站重要信息不明的问题,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对4类10个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整治。强化网吧食品安全监管,对网吧食品过期变质等问题,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对13个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