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吕雪莹)9月23日,定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公司诉定安县政府、定安县人社局,第三人莫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定安县县长黄海鹄作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此案由定安法院院长李雪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整场庭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及辩论,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持续3个小时。
此次县长出庭应诉,是定安县政府带头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生动实践,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体现了县政府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对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